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国税函[2007]1240号文件规定,在用工单位不知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劳务公司虚开的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用工单位将被认定为
近期,各地税务局官网上公布了多起重大违法案件,经过对公示的案件性质进行分析,发现增值税发票问题首当其冲。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出三项减税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7项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将再为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市场主体税负进一步减轻。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物流行业减半征收税收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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