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企业条件是指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是经批准征税的小规模企业。目前,征收方式有两种:审计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审计和核实税率分别为25%和20%。
办法(试行)(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核定征收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采用应税所得率法核定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般企业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为20%,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审计税:对于采用财务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根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利润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
核定征收:适用于能正确计算收入但不能计算成本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建立账户。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总账、各种明细账、现金簿和存款日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提交年度报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小规模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主要兼营商品批发或者零售的,应当申请年增值税销售(以下简称应税销售)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下同);
2、“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或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纳税人年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占年应税销售额的50%以上。上述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80万元。
3、其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4、非企业单位和纳税行为不频繁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核定征收条件如下: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立账簿;(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立账簿但未设立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纳税信息的;(4)、虽有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核对;(5)、因纳税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6)、纳税人申报的税基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确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